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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

鬼祟無間

時近鬼節,死人的新聞漸增,且不是一兩條人命,而是上百計算,兼且舉世皆聞,最近就分別有挪威槍擊案與內地高鐵意外兩樁事件。每年這些新聞,說是怪力亂神也好,語謂純屬巧合也罷,畢竟小心駛得萬年船,近期行事還得謹慎為上。

未知應否跟鬼神扯上關係,特衰政府近來的表現亦是鬼鬼祟祟,極似被鬼上身。當中所語乃是關於遞補機制的諮詢,與及派放六千圓的安排。

早前政府推出遞補機制於千夫所指的情況下鳴金收兵,但仍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姿態下以諮詢為名,企圖讓惡法得到重生。為著要在短時間內得到一些聲音的支持,特衰政府近日在媒體進行洗腦宣傳。說是洗腦宣傳,不是子虛烏有的指控。假如有看過那齣宣傳片,就不難記起片首開宗明義說出「立法會有議員辭職,然後通過補選重返立法會」、「有些市民表達反對聲音」、「政府為修補漏洞進行法例修訂」等訊息。

先不說政府選擇性回應市民訴求的問題,只就「有否需要為事件立法」的理據去思想,試看看這到底是德政還是依舊惡法一章?

從基本說起,一切人間立法的緣由,是防止一些不守本份的人,因其行為產生損害別人利益而訂,不管是刑事法也好,民事法也罷。那麼,從此一出發點延伸開去,議員辭職再選,到底有否涉及損害別人利益?這個問題裡的別人,應以香港大多數市民為依歸,而大多數亦該最少超過半數。

要看「議員辭職再選是否損害別人利益」的問題,不能單從議員辭職再選是對或錯入手,前提還須看所持的理由是甚麼?首先,議題是關鍵所在。若議員辭職所持的議題內容會影響普遍市民,則不管議員是否民選,都應該予以支持。所謂支持,不是要求支持議員對議題既定的立場,而是支持議員通過重選手段,讓市民能直接參與議題討論並作出決定的行為。反過來說,不屬這種原因的話,市民就不該給予支持。然而,莫論屬於前者或後者,事情都應該因時制宜地把決定權交到市民手上,而非以家長式的強權理論,透過法例為此等事件定性。

故此,政府對不涉損害公眾利益的前提下,以立法方式剝奪市民的決定權,反而成為一種損害公眾利益的做法。可是,政府仍舊企圖強行推出這條法例,那麼特衰政府不管是愚不可及,或是真箇倒行逆施,都不負特衰政府的稱號。再者,運用以偏概全的宣傳手法為自己的不堪護航,就顯得特衰之餘,還帶著非常程度的鬼祟!

有人會說,議員辭職再選,浪費公帑與時間,已經構成損害大眾利益的原因。對此,日本第一任首相伊藤博文先生的名句已然充分說得明白;計利應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一件事情,總可被人挑出正負利弊兩方面。基於兩害權取其輕的精神,與及長遠利益處著眼,一時的金錢與時間即變得微不足道。

至於派發六千圓的問題,政府原本已靜悄悄將安排發佈網上,但就沒有如「議員辭職再選」般通過傳媒大造文章。究其原因,到底是政府認為無關重要,或是刻意淡化事件,則屬見仁見智。但是,不論屬於甚麼原因,對於曾經惹起社會熱烈討論的民生問題,用冷手法作鬼祟處理,即可看出特衰政府極度怯懦的表現。

那些還對現政府存在寄望的人,看到他們如此的表現,請問還會否對特衰政府誓死相隨?當然,從特衰政府手裡拿到好處的又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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