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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雲端發夢

上星期以講者身份出席了一個講座,題目是關於現在鬧得非常熱的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

說句實話,用「雲端運算」這個中文名詞,表達以廣泛網絡為基的運算方式,確是有點令人摸不著頭顱。不過,話分兩頭,名稱卻是帶有些微詩意,而當中的抽象感亦容易讓人引起無限遐思。

所謂「雲端運算」,其實又是新瓶舊酒的資訊科技把戲。簡單地說,任何人只要透過網絡,使用存在於彼端的任何軟件,即屬應用「雲端運算」。通過以上簡單的定義,便可想像得到,我們其實已在應用這種科技很久。可是,為甚麼「雲端運算」這一兩年間又鬧得熱哄起來?

原因在於,不少聲稱支援「雲端運算」的供應商,都在發佈好些令人興奮的消息。例如,「雲端運算」如何節省商業營運成本、科技如何使流程變得方便活躍等。種種理由,皆會讓企業內不善資訊的管理層感到欣喜。然而,事實是否就如「雲端運算」的供應商所言般容易?

個人認為,現在「雲端運算」若要成熟至變成一項服務商品,那最少要跨越三重障礙。

首先,「雲端運算」的基礎繫於一個穩定且龐大的寬頻網絡,並這個網絡本身要連接整個世界。有人會問;那現在的互聯網不正是這樣一個網絡嗎?答案是一半如是、一半非然。如是者,是互聯網龐大且覆蓋世界。非然者,因為互聯網整體的寬度未達到廣泛應用「雲端運算」的要求。

問題卻是,現在發言最多的「雲端運算」供應商當中,建設並營運網絡的電訊供應商,很少會在這個題目上發言。算是有所表示,亦不過是蜻蜓點水,點到即止。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無法計算投資成本與回報該怎麼平衡,其中包括時間與利益。

那麼,需要一個龐大穩定網絡為基的「雲端運算」,若然沒有電訊供應商的支持,實際上是難以成行的。

其次,現在一般商業軟件,其運作的模式大多未能配合「雲端運算」,因為這些商業軟件,其效率在於點對點的運作,即用家與伺服器各一端,而非有效地以多點同步的形式進行,蓋「雲端運算」的最大優勢,就是應用連絡在不同地方的伺服器群進行數據處理,從而達到最大效益。

可是,在這個項目上,商業軟件開發商遠比電訊供應商來得矜持。

算是以上兩點隨時日得到解決,最後「雲端運算」還是要經過國家這一嚴格關卡。假如,「雲端運算」被廣泛有效應用,不難想像的是,其數據必散佈於世界不同角落。苟如是,一旦因數據而衍生出法律問題的話,誰要負責?又該那個國家行使立法、司法權?是數據存在的國家?若數據存多於一個國家又如何?或是,擁有那些數據的個人或公司所在的國家負責執法?

這些科技以外的技術問題不解決,「雲端運算」就無法有效地被應用。何況,好些國家根本不會容許數據存於他們國家以外任何地方。

故此,「雲端運算」要得以發展及普遍應用,以上的障礙不除,大家就只好繼續雲端發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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