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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4日星期六

好爸爸不是曾蔭權

一年一度的父親節快到,先向天下的好爸爸致敬,亦順道為另個「爸爸」寫來一篇「贈慶」文篇。

過往幾星期,神州大地風雲變色,繼有不絕的天災擾我中華兒女,也有稍令人安慰的兩岸契機。曉是憂喜之間,有人卻借港人心神未定之際,乘亂推出一系列個人喜好以滋民!

固然,如果真的是一個人的喜好而不干犯大眾者,實在沒必要造文章把小事化大。可是,這趟攪起混水的人,卻是治理香港的最高決策人;曾特首蔭權也!

所要說的,正是剛剛還鬧得全城熱哄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任命」話題。今日回顧整個事件,可謂荒唐、胡鬧、又瘋狂!事件先鋒以黑箱作業任命為始,再來是副局長們的國籍話題,隨後又到薪酬的公開,最後又以一幕特首表演「乾坤大挪移」作結束。

當中每個情節也令全港觀眾嘩然!撇除能提供數星期大小傳媒以至坊間不斷的話題外,整個事件可定性為一個對香港各界影響深遠的禍殃。

黑箱作業的任命把戲可不必深究,事為問責制的原意可授與行政長官任命的權力。誠然,前任特首董建華將這項權力化神奇為腐朽的行動,已使問責制變得不倫不類。不過,算是港人大量不計較,卻是其他方面絕不可任憑其苟且胡混!

副局長們的國籍問題,竟然有人大言不慚,以基本法無規定為由,強行把不合形勢、不含道理的事情變成合理。一般的認知,基本法屬香港的迷你憲法,是全國人大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基,一國兩制為要的情況下所產生的特區法典。既然基本法類屬憲法,則要明白它存在非常大的彈性,而大彈性則不免在對應特定事情難以顧及,所以要有相關的立法輔助,以令整體法例完善。故此,「基本法無規定」的事情,並不等同該等事情必然合乎法典,相反,正因為未有規定,該等事情更加要被提舉至立法機關討論,而不是用上一句「未有規定」輕輕帶過。副局長的國籍問題,基於他們會在特定情況下擁有暫行局長職務的署理權力,能夠直接影響市民以至國家的事務,所以相對下他們的國籍,便構成足夠的敏感度令社會各界,甚至在國家的層面上惹人注意。從實際的角度去分析,基於有運用局長權力的可能,他們持有別的國籍可不禁讓人擔憂。例如,他們會否為自己所屬國家政府利用為破壞中國的間諜?何況,蘇秦六國封相的年代早已過去,今日國際看重的忠誠亦只限於一個國家,效忠多國的官員已不合時宜,況且所要肩負的責任對他們而言亦未免太沉重!

副局長國籍問題的處理自是失當,然他們與一眾政治助理的薪酬問題,在處理上同樣失當。須知他們一伙的老闆是全港市民,服務對象也是全港市民,故實看不到出錢僱用他們的老闆們,為甚麼沒有知道他們薪酬的權力?隨口拋來一句「私隱」,除卻令港人感到無理以外,更使大眾看穿政府對事件的詞窮,以至會使出下三濫的卑劣手段,企圖蒙騙港人。此中更讓人心寒者,乃是政府的無能已成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那麼,香港在這種管治水平下尚還有多少發展的機會?能繼續安穩繁榮又有多少可能?

最後,要論及的是曾特首在事件無法收拾的時候,該要面向市民道歉行政失誤的關頭,他竟可以無恥地使出一記「縮龍成寸」的烏龜技倆,而且更在龜縮同時,伸一腳把眾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推向群眾,令他們變成箭靶,使他們未能表現能力以前卻先為市民所唾棄。為此不禁要問,這是曾特首對他們變應能力的測試?還是有心靠害?更甚者是,曾特首是否習慣以「黑心」來「招呼」一切除卻自己的人?

上個星期天,日本舉行了一年一度的安田錦標賽,佳駟「好爸爸」挾新勝餘威,代表香港到海外爭逐殊榮。可惜的是,「好爸爸」最後以尾二過終點慘敗。鎩羽而歸,練馬師薛達志公開向「好爸爸」下了注的馬迷道歉,其一是因為他們實在的損失金錢,再者是疚歉對他們付出的熱情。

眾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也可以比喻為曾特首的「孩子」,但觀乎這位「爸爸」對「孩子」的態度,便知悉他絕對不是一位「好爸爸」。再拿曾特首與溫總比較,溫總那種您們痛苦、我也痛苦,對國民如親人看待的衷情,就更難從曾特首身上找到!假如溫總是內地市民之福?那麼曾特首又算否是本港市民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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