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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4日星期二

我又要援交

昨天路過醜兄的雅舍,看到《援交》這個標題。然後,今天心血來潮,相約舊同事午飯,臨別時他又提到「援交跟道德」的問題。

想是因緣具足,也就要隨大隊而寫援交。

「援交」這個詞彙來自東瀛,意思是援助交際,實際是甚麼形式的交易,相信不必贅言。日本人對建造漢字詞彙似乎情有獨鍾,卻是造出來的詞彙跟傳統中國用語又極不同,例如「經濟」,日本人把它的中國傳統意義重新塑造,最後更反過來讓中國人接受了那個意義,實屬「奇蹟」!不過,這個不是主題,唯有就此止住。

據說從事援交的人,一般認為援交跟其他出賣勞力的勞動者毫無分別。

假如,單單用道德並從此觀點切入討論援交,相信可以來回數十年以至千年也未能定論,這可從娼妓應否存在的問題裡得到印證。

那麼,援交跟其他出賣勞力的勞動者是否一樣?

討論以前,不如先行作些定義,以便往後不至混淆。

共產主義開闢者馬克斯先生認為;生產力 = 勞動者 + 生產工具 + 勞動對象。進一步了解,生產力可以為資本所購買,而一旦成事就是一樁交易。

以此為據,一個紮鐵工人在進行工作的時候,紮鐵工人本身是勞動者,生產工具是把鐵枝紮成合度的工具,而勞動對象就是鐵枝。假設,從事援交的人跟紮鐵工人同屬勞動者,則援交者本身是勞動者,生產工具是自己的身體,而勞動對象就是自己跟別人的身體。交易是通過有人願意付出金錢,或與金錢有直接關係的物品予援交者作進行。

從上可見,援交者與其他勞動者在工具運用方面有所不同,其不同在於其他勞動者有選取不同工具的能力,但援交者則侷限於使用自己的身體成為工具。不過,這些不同並未成為兩者決定性的區別。

那麼,我們再從換取價值方面著手,看看援交者與其他勞動者有何不同。

援交者從事的是純體力勞動型,當中不涉及智力的高度應用,所以要比較的話,只能跟純體力勞動者進行。

保守估計,一個援交者兩小時的交易費用是一千元,平均每日工作八小時,日薪就是四千元。對比其他從事純體力勞動及體力消耗相等的勞動者而言,這個價值肯定超出很多。然而,超出的部份可被視為用作購買生產工具及勞動對象,換句話說,援交者在勞動過程必然要同時提供生產工具及勞動對象,這種無法選擇的特性,跟其他勞動者有著明顯分別。

此外,一個非常重要的現實就是,援交者每次交易都在同時扮演勞動者、生產工具及勞動對象,而後兩者的屬性形同死物及貨物。

那麼,一個援交者的三個部分中有兩者不能視作為人,這個人還算否一個人?假如,一個援交者不被視作人,所有自然賦予人的權利、尊重以及其他事項還適用否?假如不適用的話,我們能否以對待一般物件的態度用到援交者身上?

未能回答以上的問題,援交者就不該以一般應用於人身上的任何法則去為自己的行為辯解,退而應從自己作為半人半貨物(或死物)的位置,確立另套法則和一般人進行商討,這才是援交者真正有效保護自己的做法。

問題卻是,援交者真的不喜愛作個普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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