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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抬起頭來

奸商之所以被稱作奸商,除卻是他們無財不斂以外,還有是毫無節制地剝削為其服務的勞工。數奸商之多,相信香港極有可能於比例上屬最多,而且不論是大商或許小商,其賤相同,其品皆劣。

最低工資立法完成,並將於本年五月一日實施,政府的宣傳力度亦已加強。可是,於這段轉變期間最為落力的人,既不是一眾將受其惠的打工一族,也不是可有可無的低能政府,更不是一眾只求選票的議員,而是一群無所不用其極,意圖用盡一切手段壓榨工人的無良僱主。

根據報導,有不少僱主已開始著手修改僱員合約,將月薪員工改為時薪,作用是把工作天吃飯的時間(俗稱飯鐘)與每月法定的休息天改為無薪。此舉目的,是要把增加的工資成本,於員工原有的福利中扣除,結果就是員工的薪金似加實減。

原來反對最低工資立法的人,現在或許可以急跳出來,說三道四的證明自己早有遠見,看出一旦立法,工人的生活將會更形悲慘云云。不過,要發表這些偉論以前,我們必先要了解,所謂工人因最低工資立法而導致生活素質下降的問題,完全是一個人為的問題。換句話說,這個問題沒有必然存在的需要,而且要解決也不困難。

導致問題的成因,是整個社會容忍兼且有很多人默許以至承認,僱主可以無止境剝削工人,於香港是項不能改變的事實。要把問題解決,從根本上去做的話,就是要大部份人首先去掉這種無理及無聊的想法,繼而用行動證明給無良僱主知道,僱主與僱員的關係並不是單向與傾斜才可圖利,相反,良性的互動於兩者間更利於生產力的促進,最終更有益於利潤的增長。

固然,要香港一眾只愛蠅頭小利的無良僱主明白當中道理猶如對牛彈琴。所以,令他們覺醒就不得不用上比較激烈的手段。所謂激烈的手段,斷非要以破壞社會秩序或非法的手段以達目的,而是以不合作的方式,例如全港勞工於特定的日子大罷工。勞工最大的資本,除了是勞力就是透過集合個體勞工而成的力量。這種力量的集結,是勞工爭取各自權益的最有效武器,從國外工會大小的罷工事例印證,這種方式雖然不是完美,但最少可以收到一定的效果,讓僱主明白勞資唇亡齒寒的道理到底在那裡!

香港缺乏有代表性的工會,所以要成功組織及進行這樣的行動,就必須要依靠眾勞動人民對改善自己生活素質的決心而定。活出尊嚴,並不可能祈求天賜,從實現的層面去看,只能靠一顆又一顆希望抬頭做人的心馬上甦醒,事情才有真正的轉機。否則,勞工一次又一次對僱主的退讓,又或是一再希望政棍會為自己出頭,都會令整個勞動階層陷入無止境的痛苦深淵,而且痛苦只會加劇,而不會有稍為減輕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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