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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

賤人怎樣過七月

一直都在強調,中國人擁有非常高的智慧,更有異常的前瞻性,不過都如「偉大」的毛主席所言;俱往矣!

中國人一句老話,「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當中道盡國人過橋抽板的劣根性,且以是非見稱的官場尤甚。

若能回憶的話,都會記起不久前一名警署警長劉志堅,在處理雞販走上行人天橋示威期間,不幸墮橋殉職的事故。然而,屍骨未寒,特衰政府以「劉志堅事發時動機並非救人,不符合評審準則,建議拒絕批出援助款項」,拒絕劉警長家屬以「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理由,要求政府援助的申請。

平心而論,當時的劉警長若非為救人而冒險走上天橋頂,莫非是為了到那裡指揮交通乎?算是劉警長有其他的動機,整件事情,是否都可歸納為「出於防止發生不幸事件的行動」?苟如是,則整體來說「救人」已包括在劉警長的目標裡面。縱然非要認為動機不是救人不可,那從人本出發的話,事件又可否酌情處理?是否非要咬文嚼字一番,向公眾一再展示特衰政府的不仁不義才後快?

當日政府高官以至一眾護短的政客輪流開腔,大力譴責激進示威者搞亂社會秩序,造成人命傷亡的惡行,大有必須不計成本為劉警長討回公道的口氣,記憶現在仍然猶新。一時之間,不論是否認為劉警長有魯莽行動之嫌,莫不認同他的死跟示威者有直接關係。

政府可以毫無廉恥的利用悲劇造勢,借力打壓人民享有的權利已是見怪不怪。可憐的是,劉警長不是功成身退,而是功成身死,最終還落得被主子用完以後棄於路旁的下場。

事件無論以怎樣的文字作修飾、作形容,不脫事實就是劉警長因工殉職,因政府長期對市民不仁不義而被推進枉死城。今天政府如此赤裸裸地告訴市民,人命於他們眼裡形同草芥,明天他們就會更明目張膽地隨意踐踏任何市民。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種無恥的獨裁統治者思想,隱然已滲透每個政府機關,並且毒入很多高官的心肺,把他們變成一個又一個的活死人,當中沒有情感、沒有惻隱,唯剩下的是無止境對權慾利益貪婪之心,色如墨黑!

假如,香港人依然認為事不關己,那麼都是在等死、等被政府有天寵幸看上,然後授以煎皮拆骨之刑。重要的是,到時香港人最緊要死前說句「皇恩浩蕩」,否則整體上就不會變成絕對瘋狂!

豐都城內,劉警長若然及時取得七月簽證,請不要忘記到那些曾經為尊下「伸張正義」者家裡拜訪一番,好等恩怨還盡,免得帶業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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