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開首,一般會以「如是我聞」作為開始,目的有二;一是說明往後所言所述並非自創,乃依所聽所聞憶述,二者是記錄者為親身聽到語者所言,而非道聽途說。
今借此諧音,說一番關於昨日百佳被投訴以油魚充鱈魚的廢話。
如是我聞,昨晚偶然一瞥電視新聞,發現李家皇牌雜貨店;百佳,販賣食用後懷疑會導致肚瀉的油魚。(據聞學名喚作「異鱗蛇鯖」,屬 Mackerel 種類,生活於海洋深度一百至八百公尺之間)
今時今日,香港人對於毒菜、毒魚、毒蛋以至一切有毒食品相信不會陌生,甚至幾近麻木。但當語及新聞中那位對是次油魚事件說項的發言人,卻實在不敢恭維!在訪問當中,那位發言人談到油魚也是鱈魚的一種,實在搞不清她是無知還是無恥?!但無論是那個原因,作為機構代言人誠然是不合格的了!然而,是否合適的代言人,於公眾而言還屬其次,最大的問題反而是她沒有把重要的訊息傳逮開去;就是在事情未明朗之前,基於公眾利益著想,呼籲市民馬上暫停食用,並願意回收所有之前出售該類食品的這個訊息!
先不來無限上綱把李家誠先生拖下水,以終極陰謀論者的思路將事件說是李家為富不仁的佐證。只是單從一個商營機構對社會應盡的基本責任來看,百佳在事件上的表現實屬九流兼下流!再者,從不同媒體裡廣泛得到的資訊顯示,百佳除了代言人不堪以外,整個機構在運作上也是不堪入目的醜陋!
根據報章上的報導,百佳在食品上公然標籤「油魚又稱鱈魚」。在未以邏輯上否定這個述句之前,讓我們換一種語言來看看這句在說甚麼;Mackerel is also called Cod。如果Mackerel 和Cod 沒有一絲分別,那為甚麼會出現兩個詞語?反之,如果當中存在一定的分別,作為消費者是否擁有知情權?說到邏輯方面,「油魚又稱鱈魚」這個述句,明顯是一種謬誤(Fallacy of Ambiguity),原因在於述句有以某甲魚即乙魚,兩者皆魚的誤導,而且這單一述句亦無法有效推論出其所述結果!這是第一個醜陋,蓋百佳不是街邊小販,公眾期望百佳從知識以至表達手法方面必然遠較街邊小販為高亦屬正常!
此外,報導謂「百佳在貨架旁邊亦已貼出告示,清楚寫明油魚含有豐富天然魚油,部分人的腸胃未必適應,建議初吃時吃小量,若進食後不適,應停止食用」這是一種對消費者極不負責的做法。甚麼人該歸類為「部分人」?應用的是那種標準?根據的是甚麼理據?其次,如果進食後會可能導致不適,為甚麼還要販賣?又若要販賣,為甚麼不採取藥物管理的標準,要經醫生處方才可進食?說到底,那是要消費者顧客自理,百佳仝人則少理!
當商營機構聲稱要回饋社會的同時,我們是否先要求他們先盡對社會的基本責任?動用十億元興建一所醫學院,對比以相同的資源換來生命的安全,兩者孰輕孰重?一件油魚,售價十多元,利潤會有多少?頂多也是十多元吧!以十多元換一條性命,百佳的道德水平建在那種高度顯而易見。
而作為香港人,到底應該把目光放在近日無謂的政治爭拗之上,還是該用同等精力敦促政府大力打擊如百佳等商業機構的操守?同時,對於百佳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我們又希望啞忍到那一個世紀?
人命呼吸間,生命從來不是我們想像般強悍!現在刻不容緩的,不再是討論特首該不該用工作時間進行競選活動,而是要求特首出面向無良商家作出沉重的警告!「死城不需要甚麼特首」,這可是市民最貼切的訴求!
今借此諧音,說一番關於昨日百佳被投訴以油魚充鱈魚的廢話。
如是我聞,昨晚偶然一瞥電視新聞,發現李家皇牌雜貨店;百佳,販賣食用後懷疑會導致肚瀉的油魚。(據聞學名喚作「異鱗蛇鯖」,屬 Mackerel 種類,生活於海洋深度一百至八百公尺之間)
今時今日,香港人對於毒菜、毒魚、毒蛋以至一切有毒食品相信不會陌生,甚至幾近麻木。但當語及新聞中那位對是次油魚事件說項的發言人,卻實在不敢恭維!在訪問當中,那位發言人談到油魚也是鱈魚的一種,實在搞不清她是無知還是無恥?!但無論是那個原因,作為機構代言人誠然是不合格的了!然而,是否合適的代言人,於公眾而言還屬其次,最大的問題反而是她沒有把重要的訊息傳逮開去;就是在事情未明朗之前,基於公眾利益著想,呼籲市民馬上暫停食用,並願意回收所有之前出售該類食品的這個訊息!
先不來無限上綱把李家誠先生拖下水,以終極陰謀論者的思路將事件說是李家為富不仁的佐證。只是單從一個商營機構對社會應盡的基本責任來看,百佳在事件上的表現實屬九流兼下流!再者,從不同媒體裡廣泛得到的資訊顯示,百佳除了代言人不堪以外,整個機構在運作上也是不堪入目的醜陋!
根據報章上的報導,百佳在食品上公然標籤「油魚又稱鱈魚」。在未以邏輯上否定這個述句之前,讓我們換一種語言來看看這句在說甚麼;Mackerel is also called Cod。如果Mackerel 和Cod 沒有一絲分別,那為甚麼會出現兩個詞語?反之,如果當中存在一定的分別,作為消費者是否擁有知情權?說到邏輯方面,「油魚又稱鱈魚」這個述句,明顯是一種謬誤(Fallacy of Ambiguity),原因在於述句有以某甲魚即乙魚,兩者皆魚的誤導,而且這單一述句亦無法有效推論出其所述結果!這是第一個醜陋,蓋百佳不是街邊小販,公眾期望百佳從知識以至表達手法方面必然遠較街邊小販為高亦屬正常!
此外,報導謂「百佳在貨架旁邊亦已貼出告示,清楚寫明油魚含有豐富天然魚油,部分人的腸胃未必適應,建議初吃時吃小量,若進食後不適,應停止食用」這是一種對消費者極不負責的做法。甚麼人該歸類為「部分人」?應用的是那種標準?根據的是甚麼理據?其次,如果進食後會可能導致不適,為甚麼還要販賣?又若要販賣,為甚麼不採取藥物管理的標準,要經醫生處方才可進食?說到底,那是要消費者顧客自理,百佳仝人則少理!
當商營機構聲稱要回饋社會的同時,我們是否先要求他們先盡對社會的基本責任?動用十億元興建一所醫學院,對比以相同的資源換來生命的安全,兩者孰輕孰重?一件油魚,售價十多元,利潤會有多少?頂多也是十多元吧!以十多元換一條性命,百佳的道德水平建在那種高度顯而易見。
而作為香港人,到底應該把目光放在近日無謂的政治爭拗之上,還是該用同等精力敦促政府大力打擊如百佳等商業機構的操守?同時,對於百佳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我們又希望啞忍到那一個世紀?
人命呼吸間,生命從來不是我們想像般強悍!現在刻不容緩的,不再是討論特首該不該用工作時間進行競選活動,而是要求特首出面向無良商家作出沉重的警告!「死城不需要甚麼特首」,這可是市民最貼切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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