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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3日星期二

魚是我聞《續篇》

如是我聞,百佳油魚風波未了,事件進而涉及印尼海洋事務及漁政部。事件往後會否發展出一場外交風波似乎言之尚早,還得拭目以待。

對於百佳的表現,相信廣大市民已有公論,無論再來多少次批評與鞭撻,體無完膚已是百佳現在的寫照,故此亦不用贅言多加彈劾!然而,作為升斗市民,面對如百佳這類龐大的商業怪獸,是否只能甘於就範?還是可有其他辦法進行抵制?

商業怪獸啖食升斗市民福祉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只有香港才會發生。當商業怪獸生長到能雄霸壟斷市場一定的佔有率時,它們殘酷不仁的本性自然會流露出來,無論以何種包裝也好,商業怪獸的本質甚難根除。一般而言,發達國家會有反壟斷法以壓止商營機構在市場上獨大,原意就是透過立法以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在治標的程度上,立法干預的確有助市場維持平衡的競爭,但也卻非能完全竭止,原因在於不道德的商業機構,可以透過相互某些不成文的共識操控市場,例如汽油公司間的價格釐定,基本上就是建構在這種不成文的共識之上。

不論以甚麼形式的立法,也會存著商業怪獸可攻破的漏洞,分別很大程度上只是時間的長短而已。重要的是,我們不可能一廂情願相信商業怪獸本身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壓止它們本性上的貪婪。那麼,若以一介平民的身份,在這種現實之下又可以如何自處?

或許我們都沒有甚麼辦法可言,蓋現在香港的商業運作大部份也屬壟斷式經營,例如,五豐行是唯一副食品的供應商,百佳、惠康是最大的雜貨連鎖店,領匯是政府制造來成就集團壟斷的大業主等等。當一個社會的某些基本結構夾雜了壟斷的種子,則整個社會在發展的命途上將不會走向豐盛,相反會是趨向毀滅消亡!原因並不複雜難解,香港並不是個單一的商業都會,過份的
斷很容易會使投資者卻步而轉向其他地方發展。

既然這是一個社會生死求存的大問題,取態角度則應該從大角度方向出發。個人一直以來並不喜歡隨意的進行上街抗爭,尤其是所謂爭取民主的香港一日遊式上街活動。但是,在愈來愈多政府行政管理不善、商業機構日益專橫,導致民不聊生的事件無日無之的衝擊下,唯有集合市民的力量上街遊行,以合縱的龐大力量逼壓政府出手以外,相信沒有其他更有效的方法以抑壓商業機構繼續放肆下去!

如果一眾所謂幫助香港人求福祉的政客尚有一分廉恥的話,理應帶頭號召全民上街,把意願向全世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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