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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

難過一小時

沒落的國家,敗壞的文明,一宗家庭暴力,看來屬於獨立事件,卻足以震撼全世界的人。

盲目的崇尚教條,扭曲了的尊嚴與榮耀,錯誤的價值觀,荒謬的道德標準,養活出一群無知的人,用野蠻的手段侵害別人的安全,毀壞別人的生活,扼殺別人的將來,為的只是那種無理的緣由!

事情發生在巴基斯坦一個鄉鎮、一個苦命的女人身上。透過國家地理雜誌的報導,我們看到了甚麼是人間地獄,認識到何謂地獄惡鬼!

一個有兒子的家庭主婦,懷孕期間被丈夫誣告通姦,於沒有通過任何法律程序之下,判以自己妻子慘無人道的極刑;挖掉雙眼、割去鼻子、切去雙耳,為的是那股無名的妒火。只要稍作想像,在那血淋淋的畫面背後,女事主所承受的痛苦會是何等恐佈,也許便足以讓人惡夢纏身!縱然事過境遷,但當畫面映出那位妻子事發前的芳容,再比對她在出事以後,凹陷又空洞的眼眶、沒有雙耳、沒有鼻樑的面孔,便會不禁質問,生而為人的尊嚴是甚麼?又甚麼的理由或是真理,可以把人從地上投進地獄?

是所信奉的宗教使然?是所景仰的神所驅使?還是人性的醜陋在作崇?

容貌被毀,生理上感覺的痛苦是一時,可是心理上感受的痛苦卻是遙遙無期。對於一個受害者而言,反過來遭受旁人用有罪目光來歧視最為難受,很難想像她用多大的勇氣選擇活下去!沒有犯過的人被認作罪人,當中苦澀旁人無法體會,而那種為世所棄的感受,自然更是難用上語言形容。然而,這些事情竟然還在那裡不住循環!到底,那裡的女人結了甚麼業障,可以讓男人恣意發洩在自己身上?

強姦、虐打甚至殺害,可以因為宗教的關係而得以合理化,可以用金錢的賄賂而予以平息,可以用橫蠻的所謂尊嚴而公然施行暴力,到底,這是怎樣的一種文明?怎樣的一種文化?

對於這類既無恥又無知的人,我們還該視他們為人類的一份子嗎?

當看到犯事者還不認為自己有錯,還把責任歸咎於受害人身上的時候,我們還可能認為犯人是一個人嗎?然而,那裡仍然有不少人認為犯人無罪,認為判決不公,那麼,不禁要問的是,公義是否只屬我們虛構的綺夢?一種無聊的自瀆?目的只為在口裡說說的人感到過癮,而不是它原有被肯定的價值?

剛過去的一個小時,很難受,既為受害人的不幸難過,亦為生存於濁世而無力改變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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