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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星期五

迷你大事

可不要被題目迷惑,以為這是跟一些袖珍事物(迷你–Mini)有關的文章。實則這是亂來豪情夜語,說要寫個《給予自由一條活路》系列的「一夜情」遺恨!

對於比較嚴肅的題材,一直不感興趣,源於不好玩!不好玩是因為會大量消耗腦力,這會令我此等蛇王很痛苦。但是,染上閱書習慣以來,總會看到有些內容在談文人風骨,耳濡目染之下,以為自己也有風骨,卻原來只是「風濕」!(基於以下內容比較認真,故棄用那個更粗鄙的形容詞!)

現在很多所謂擁戴「人權、自由、民主」的人仕,其實大多不知自己擁戴的是甚麼,反而他們更像坊間形容的八卦公與拜神婆。他們認為自己堅信的是真理,可一問之下甚麼是真理,答了以後總給人一種迷信、迷思的感覺。難道,他們的「真理」是來自真理教乎?

為怕他們認出筆者的涼薄,輕輕幽其一默便要見好收手,否則可能會大難臨頭!

回到「人權、自由及民主」這些事情。他們一般認為這些概念是屬於對「自然」的詮譯,更準確地描述,即是宇宙普遍真理的代號。

苟如是,那不妨讓我們先來拆解一番,以驗證其中真偽。

我們可先從「人權」開始,因為「人權」是「自由、民主」的基石,所以不理解「人權」所謂何事而談「自由、民主」,則可以借一句佛家用語來形容;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原因很簡單,「自由、民主」指向的是正在生存的人,而「人權」的最基本是保障生命,所以「人權」不立,後面的「自由、民主」即無立點。所以,「人權、自由、民主」不是互相獨立的概念,而是有緊密的關係,以及有先後的次序。

那末,「人權」概念所描述的是甚麼?

正如上述所言,人權最基本是用以保障生命,簡單地說,就是透過行使權力,作用是令人類生命得以在沒有威脅下存在。然後,由此再產生「自由」、「財產」、「尊嚴」、「公正」、「發展」,進而繼續引伸至「民族自決」等等的概念。

很多亂叫亂喊人權的人,認為極權國家能單以高壓手段抑制人權,卻看不清那些國家的統治者更利害是對「人權」有著充份了解,這些才是他們操控「意識型態」的有效殺著,可以讓國民或敵人被他們隨意把弄。不過話分兩頭,號稱「民主」國家的統治者多屬此中的大師級人馬。所以,一個真正有抱負要解放人類的人,首先要對「人權」有正確的認知。

回過神以後,我們不妨繼續追尋下去。

撇除描述裡關於「生命」、「威脅」、「權力」等可以根據一般約定俗成的解釋作為概念基礎以外,這裡還有一個根本問題要先搞清楚,就是人權所行使的權力從何而來?

假如,說是自然而來的權力,那就顯得非常突兀。因為當更深入去看何謂「自然」的東西,便會發現「自然」東西總會帶有不為人力改變的「自然」定律,那就無所謂壓止不壓止,也就壓止也壓止不了也。那麼,說是人定下的標準,而且普遍的人都認同又如何?這種說法更加無謂,因為那種「人定的標準」是根據甚麼作為基礎?又普遍性中的「普遍」該如何演繹?

提出這些疑問,並不是要否定「人權」,而是要說明當用上這些含糊或無理的解說向漠視或否定的人說項,那就是在自討苦吃。不是對方不明、不懂何謂「人權」,而是他們太懂如何迴避或攻擊這些用於「人權」上的含糊或無理解說。

假如,不能深入了解用作解釋「人權」概念中某些存在的弱點,卻是被支持或反對者的聲音迷惑然後亂竄,試問又怎能避免對事情有著愈來愈迷惘的感覺?又怎會不弄至每次開口總是焦頭爛額的收場?

那麼,知道以後又該如何與持相反意見者辯對?要說這個問題,倒不如下回分解。

擱筆以前,想起早前的「做人不要太CNN或不要太CCTV」熱潮。不過,個人卻認為「做人不要太盲毛」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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