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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

不如明天

新聞報導,人大常委會今天早上投票表決香港政改決議,為一直未落實的普選進程確定出一個時間表。

四項主要決定,包括否決 2012 年特首及立法會實行雙普選的訴求;同意修改 2012 年特首及立法會的產生方法,然而立法會功能議席與地區直選議席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2017 年「可以」先普選行政長官;立法會的功能組別存廢問題在 2017 年之後才處理,這意味著功能議席所佔的半數比例,最快要延至 2020 年開始的一屆立法會才會減少。

對於這些決定,一眾泛民人士固然失望,更甚者以憤怒來形容對事件的不滿。不過,在一片喧嘩聲裡,作為港人務必要認真審視,若這種安排苟如中央所言,會否出現泛民力陳的一無是處?還是如提倡的中央所願有利發展?

二零一二年,距離現在有五年光境,在只有部份立會議員屬直選的情況,一下子躍至全面直選,當中到底需要的是甚麼?

基本而言,普遍市民對普選的認識是否足夠?我們是枕戈待發?抑或仍處於一群羔羊的狀態?關於這些問題,我們絕不能被有意鼓動的豪情所淹蓋,相反這些絕對貼身的事情,我們總不能掉以輕心。

今天,對於政制上的不滿,我們可以肆無忌憚的左嫌右彈,甚至隨意上街宣洩怨忿。可是,一旦有份參與政制的取向、有份決定領導去留的時候,若然最後仍舊不滿又如何?難道又把這些慣用的小朋友技倆亂拋出來?

有種迷思我們得立刻撇除,就是以為在普選下若揀取的政治人物不合心意,可以隨意撤換,甚至可以自己走出來「領導」大眾!然而,有項現實我們更要確切明白,就是一般市民都不可能成為政治人物,因為政治人物不可能像百佳雞蛋,可以隨便找到,甚至壞了可以隨便更換。所以,不要盲目以為自己可以承擔起幾百萬人的福祉、不要天真迷信這是任何人皆能勝任的任務!

那麼,作為一般市民應該負上甚麼責任?應該怎樣看待何時進行普選才算合適?

既然行政長官的時間屬意二零一七年,作為市民的我們,首先要做的不是盲目上街求取二零一二年實行雙普選,這些浪漫但不切實際的行動,自有一群蠱惑人心,自詡「民主」的人代勞!我們確切要做的,是要求政府訂出一個特首普選方法的時間表,好等我們知道能否有充足的時間消化、質疑甚至提問,以至可以為第一屆特首普選作出準備。

還有的是,要大力倡議政府立刻加入基本的普選知識於公民教育的範圍內。另外,無論政府大力或不力,我們亦要發動民間力量,攝取這方面的知識,好好打下基礎,這些都是作為市民所必須負起的責任。

我們得要清楚了解,普選並不是幾天幾月的嘉年華,而是影響世代的大事,故此不能苟且馬虎,隨意為「有心人」所擺弄。當我們對事情的了解愈少,有所倚賴的心態便愈重,而能讓人乘虛而入的機會也愈大!

至此,或許我們可先進行一項公民小測試;如果明天一覺醒來便是普選日,我們可以肯定已作好準備沒有?若然未有,仍然支持上街浪費時間的行動又為了甚麼?是替人搖旗吶喊?還是真箇當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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