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宇宙間紛紛在談論「那一個」傳說。然而,傳說的本來卻仍屬謎團一個。
某個時空,烽火連天的上午,氣溫甚是逼人。熾熱的心情,充斥於行使公義的十八號法庭裡。一場劍拔弩張的辯護戰,即將在那裡發生。
平靜,每每是法庭開審前的氣氛,因為暴風雨要來臨以前,總也是以平靜作為先行部隊。
「久利生先生,你認為今天這案件會有裁決嗎?」架上眼鏡的雨宮舞子緊張地問。
「嗯,案件已審了好一段日子,今天該是決勝負的時候。對了!妳看這套軟件怎樣?很吸引吧?!」久利生別過話題。
「唉!怎麼你還有心情參詳直銷手冊?!」雨宮無奈嘆謂。
「不可以嗎?」久利生一派嬉皮笑臉。
「不可以!絕對不可以!」雨宮一臉認真的回應。
「嗯!知道了!」久利生帶著羞愧點頭。
這個時候,判官從法庭側門走進法庭,庭警們也揮動警棍在地上敲動,口中不停如念咒般說著「威武」。同時,庭內眾人一起站立,禮貌地恭迎判官。
判官才剛坐下不久,庭內一名工作人員便宣讀案件內容:
「案件編號九五八,案情內容,被告豐富,不明國籍女子,於某時某月某時某分於<美身>飯堂以攝錄機,聯同次被告;苟公,不明國籍男子,謀殺受害人;蕭尾師傅,並於案發後數小時尋找更多同黨企圖毀屍滅跡。現在控告首名被告一級謀殺,及教唆、煽動他人毀屍滅跡兩項罪名。」
罪狀宣讀完畢,判官指示檢控官久利生先行提問。
「被告,請問妳是否承認謀殺受害人蕭尾師傅?」
「神經病,我才是受害人,怎麼反成了被告?我沒有殺他!」豐富激動回答。
「判官大人,我要求傳召控方專家證人作供。」久利生轉向判官請求。
「準傳召證人。」判官木訥地回應。
久利生傳召的證人,原來是早前鼎鼎大名,因飛機失事而在荒島領導生還者求生的「迷」樣男子;積克醫生!
「積克醫生,請你向大家解釋一下導致蕭尾師傅死亡的原因好嗎?」久利生向積克醫生詢問。
「可以。首先請大家觀看這面因果鏡。我們可以從中發現,蕭尾師傅於事件發生前,他的脊骨是挺直的,屬正常狀況。然後,我們可以比對事件發生後的一連串變化,其中很明顯的是,自攝錄開始到死亡為止,蕭尾師傅的脊骨漸漸變形彎曲,死亡時更呈現嚴重的曲折,這正是造成死亡的原因。」積克醫生詳述死因。
「積克醫生,請問這種情況是怎樣造成的?」久利生再問。
「嗯,脊骨於短期出現致命性突變,我認為與心理上的突發轉變有關連。為了進一步確定,我亦曾經請教「青山病院」八號病床的腦科專家,冀從腦電波變動方面研究,試圖尋找真相。」
「那最後得出甚麼結論?」
「八號病床腦科專家根據因果鏡所展示的情況,他發現事發前蕭尾師傅的腦電波處於正常狀態,即清醒時的貝他波(Beta Wave)與休息時的阿爾伐波(Alpha Wave)皆呈現正常水平。但是,事發後蕭尾師傅的腦電波則出現不正常的情況,簡單地說,貝他波出現的時間愈來愈長,相反阿爾伐波出現的時間則愈來愈短。到了蕭尾師傅差不多死亡的時段,他的阿爾伐波完全消失,腦電波完全為貝他波取締。而且,當時的貝他波已嚴重超出每秒數百圈的正常標準,達到接近幾千圈的臨界水平。」
「請問「臨界水平」代表甚麼?」
「就是一個人處於極端焦慮、緊張到近乎失常狀況的意思。」
「那麼處於這個水平會對人產生甚麼影響?」
「一般來說,一旦處於這個水平,進一步即會令人精神崩潰,造成永久性腦部創傷,而短時間內處於這個水平,則會嚴重構成生理上的壓力,而最直接影響的是保護中樞神經的脊椎。」
「那樣的話,能否推斷蕭尾師傅的死因,是因為腦電波呈反常而導致生理失調造成眷椎受壓引致死亡?」
「可以這樣說。」
「或者,我能否更進一步說,蕭尾師傅於事發前後的心理狀況有明顯的突變,所以造成生理失調造成眷椎受壓引致死亡?」
「也可以這樣說。」
「反對!判官大人,反對檢控官誤導證人作出單一可能的推斷!」辯方律師厲范兌說。
「判官大人,這裡有一份神經精神科的專家報告,證明我的推論屬於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大人請過目。」久利生傳上報告予判官。
判官在沉寂的庭上,花上大約二十分鐘詳閱報告後作出判定:
「反對無效,檢控官可繼續向證人發問。」
「判官大人,我已沒有問題。」久利生回應。
「辯方律師對證人有否疑問?」判官問道。
「沒有。」
「判官大人,我要求傳召第二位專家作證。」久利生再作出傳召證人的要求。
「準傳召證人。」
法庭的大門打開,步入的原來是名滿天下的服務水平代言人,外號「劉天王」的劉福榮!
「劉先生,你是公認唯一對服務指標道出標準的人,對嗎?」久利生詢問。
「這些都是大家給予的讚譽,實不敢當!不過,說實在我是對服務水平有一定理解。」劉福榮謙道。
「那麼,請問你對是次案件有甚麼看法?」
「昨夜我翻看整個搞錄片段不下數十次,最先覺得蕭尾師傅的服務態度有問題,但愈看多幾次,則發現原來整個過程中,蕭尾師傅態度有問題的部份實已超出服務人員的工作範圍。換句話說,態度有問題那部份並不涉及服務失當。」
「可否指明那一個部份?」
「就是蕭尾師傅發難那一段,明顯是受到挑釁而起,而挑釁是針對他的個人,那已經超越了他原來需要服務的範圍,所以我認為服務失當不成立!」
「可以就你對服務失當不成立的見解再加說明嗎?」
「嗯,或許我用一個比喻說明。假如,我進入一家食店要求蘋果汁一杯,如果,我心目中是鮮榨但最終食店只能提供非鮮榨的蘋果汁,作為顧客,我只有接受或拒絕的權利,而食店的服務範圍所涉亦只是與權利相關的部份。換句話說,顧客不能以達不到特定要求而故意向食店刁難,因為顧客只有拒絕而非有刁難食店的權利!對應於事件,雖然看不出當時的實際情況,但基於大部份人沒有於同期或相近期間作出與被告相同的行為,而且片段內的被告亦無意向食店拒絕,所以我認為被告並無因為未達要求而行使拒絕權利,但卻是作出向食店刁難的行為。」
「請問,你根據甚麼準則或證據,認為被告是向食店刁難?」
「因為,正常人若付款後發現貨不對辦,一般而言會向收銀處投訴,而非直接向服務店舖內其他工作人員發難。而事實上從片段中可看到,她不止一次向不同員工進行挑釁。」
「判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辯方律師,你對證人有否疑問?」判官詢問厲范兌。
「沒有。」
「現在休庭三十分鐘,之後請控辯雙方作出結案陳詞。」判官向庭內各人說。
三十分鐘稍縱即逝,法庭內又回復到方才的嚴肅氣氛。
「控方請先作結案陳詞。」判官指示久利生。
「判官大人、陪審團,從種種的證供顯示,被告蓄意用攝錄機謀殺受害人並不是一項臆測,而是實實在在的一樁事實。請大家看看坐中的受害人蕭尾師傅,他本來只是一個平常的工人,為了工作而出賣勞力,換取生活上的需要。他從來沒有想過要在工作間搗亂,也未想過無故遭受不明所以的恐嚇與挑釁!可是,因為被告的無聊、無知以及妄顧他人的後現代扭曲反智思想,以很天真、很傻兼弱智的行為造成被告毀滅性的創傷。俗語有云;斷人財路,尤如殺人。對於被告這種荒誕的行為,我們實不容姑息!故此,我希望陪審團以謹慎誠切的態度,判處被告有罪!」久利生以平淡的語氣說畢陳詞。
「判官大人、陪審團,近十多年來的社會風氣,一直教導我們言論自由的重要。我的當事人在事件上,明顯是充分表現出這一種風格,如果這是錯的話,那定是社會的錯,俗語有云;種瓜得瓜,有這樣的社會自然有這樣的人!再者,死者是否受被告所害,存在著一個重要疑點;就是當時在場並非只有被告和死者,而是有很多群眾,更重要的是,在相當的一段時間內,這些群眾並沒有企圖或出手制止事情,反而只有一片的沉默。我們要了解的是,無論以甚麼理由,沉默在某程度上是默許的暗示,而明顯地我的當事人是在這種暗示下作出被認同的行為。假如,我的當事人有罪,則當時在場所有選擇沉默的人亦有罪。所以,我懇請陪審團基於以上考慮,判處我的當事人無罪!」厲范兌憤慨地完成陳詞。
雙方終於完成了陳詞程序,判官亦指示陪審團退庭商議。
再一次三十分鐘過去,陪審團作出了決定。
「陪審團是否有了決定?」判官向法庭內超過一萬屏螢幕裡面的陪審團詢問。
「判官大人,有了決定。經過商議,我們一萬三千人的陪審團認為被告;有罪!」
全場一陣嘩然,也不知是認同或是訝異,卻是在判官木槌敲下的時候都靜了下來,大家都摒息靜氣以候判官宣判!
「無論過去、現在或一直下去的將來,可見的是人類對自由、公義都將會繼續追求。但是,我要強調的是,對自由及公義以任何形式作追求,皆要確立於平等的台階之上,也就是要基於作出彼此間的尊重上進行。這份尊重,可以確保我們的行為不致偏差而導致他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此中包括心理及肉體。這份尊重的準則,來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思想,亦只能以這種思想作為依據。被告的行為,明顯是與這種思想違背,取以代之是自私地做出不顧別人甚至自己的非理性行為。對於這一點,我們是不能容忍,所以要加以懲治。現在,根據地獄條例第九十三章二十條的指引,以量刑十小劫為起判點,判以被告入十八層地獄受刑三大劫,刑罰即時生效,退庭。」
聞判的被告豐富,忽爾面相猙獰,並且從不知處取來攝錄手機,大聲喊叫:
「我要攝下你們,今晚上傳「予篤」,你們的執事人是誰?甚麼?才判官而已,不是閻皇!叫你們閻皇出來!叫你們閻皇出來!」
庭內的牛頭馬面,早已見過不少類似的場面。只見牠們非常熟練地一左一右、一挾一持便把被告帶離法庭!
事情總算完結,久利生和雨宮走向死者蕭尾師傅那裡。眼前的蕭尾師傅,一臉無奈地質問兩人:
「完了嗎?!但對我來說根本改變不了甚麼,這樣公平嗎?」
「對不起!法律只能制裁犯惡的壞人,卻沒法制裁他們失去的良心!如果可以制裁良心,地獄也不至落於滿溢、天堂也不會陷於空置!」久利生說來悵然。
得不到答案的蕭尾師傅,頹然蹣跚的踏上奈何橋。看著他那身影慢慢消失,雨宮不禁悽然落淚。
「太多了,看得太多了!我不想再這樣下去!」雨宮向久利生哭訴。
「嗯,或許我們都不適合於這種環境生活。不若,我和妳嘗試改變一下好嗎?」久利生深深擁著雨宮。
果然,久利生後來與雨宮向閻皇請辭,他們選擇了投胎重回人間。重回人間的久利生公平,放棄了名字「公平」,並且建立了「利生快餐」,用新穎的包裝打入市場,以全女班僕役式侍應打份招徠人客。亦因為這個經營手法成功,往後幾年都被「飲食聯盟」評定為「利生快餐、講女至啱」!
(以上故事、人物純屬虛構。如有類同,或是巧合、或是因緣。)
某個時空,烽火連天的上午,氣溫甚是逼人。熾熱的心情,充斥於行使公義的十八號法庭裡。一場劍拔弩張的辯護戰,即將在那裡發生。
平靜,每每是法庭開審前的氣氛,因為暴風雨要來臨以前,總也是以平靜作為先行部隊。
「久利生先生,你認為今天這案件會有裁決嗎?」架上眼鏡的雨宮舞子緊張地問。
「嗯,案件已審了好一段日子,今天該是決勝負的時候。對了!妳看這套軟件怎樣?很吸引吧?!」久利生別過話題。
「唉!怎麼你還有心情參詳直銷手冊?!」雨宮無奈嘆謂。
「不可以嗎?」久利生一派嬉皮笑臉。
「不可以!絕對不可以!」雨宮一臉認真的回應。
「嗯!知道了!」久利生帶著羞愧點頭。
這個時候,判官從法庭側門走進法庭,庭警們也揮動警棍在地上敲動,口中不停如念咒般說著「威武」。同時,庭內眾人一起站立,禮貌地恭迎判官。
判官才剛坐下不久,庭內一名工作人員便宣讀案件內容:
「案件編號九五八,案情內容,被告豐富,不明國籍女子,於某時某月某時某分於<美身>飯堂以攝錄機,聯同次被告;苟公,不明國籍男子,謀殺受害人;蕭尾師傅,並於案發後數小時尋找更多同黨企圖毀屍滅跡。現在控告首名被告一級謀殺,及教唆、煽動他人毀屍滅跡兩項罪名。」
罪狀宣讀完畢,判官指示檢控官久利生先行提問。
「被告,請問妳是否承認謀殺受害人蕭尾師傅?」
「神經病,我才是受害人,怎麼反成了被告?我沒有殺他!」豐富激動回答。
「判官大人,我要求傳召控方專家證人作供。」久利生轉向判官請求。
「準傳召證人。」判官木訥地回應。
久利生傳召的證人,原來是早前鼎鼎大名,因飛機失事而在荒島領導生還者求生的「迷」樣男子;積克醫生!
「積克醫生,請你向大家解釋一下導致蕭尾師傅死亡的原因好嗎?」久利生向積克醫生詢問。
「可以。首先請大家觀看這面因果鏡。我們可以從中發現,蕭尾師傅於事件發生前,他的脊骨是挺直的,屬正常狀況。然後,我們可以比對事件發生後的一連串變化,其中很明顯的是,自攝錄開始到死亡為止,蕭尾師傅的脊骨漸漸變形彎曲,死亡時更呈現嚴重的曲折,這正是造成死亡的原因。」積克醫生詳述死因。
「積克醫生,請問這種情況是怎樣造成的?」久利生再問。
「嗯,脊骨於短期出現致命性突變,我認為與心理上的突發轉變有關連。為了進一步確定,我亦曾經請教「青山病院」八號病床的腦科專家,冀從腦電波變動方面研究,試圖尋找真相。」
「那最後得出甚麼結論?」
「八號病床腦科專家根據因果鏡所展示的情況,他發現事發前蕭尾師傅的腦電波處於正常狀態,即清醒時的貝他波(Beta Wave)與休息時的阿爾伐波(Alpha Wave)皆呈現正常水平。但是,事發後蕭尾師傅的腦電波則出現不正常的情況,簡單地說,貝他波出現的時間愈來愈長,相反阿爾伐波出現的時間則愈來愈短。到了蕭尾師傅差不多死亡的時段,他的阿爾伐波完全消失,腦電波完全為貝他波取締。而且,當時的貝他波已嚴重超出每秒數百圈的正常標準,達到接近幾千圈的臨界水平。」
「請問「臨界水平」代表甚麼?」
「就是一個人處於極端焦慮、緊張到近乎失常狀況的意思。」
「那麼處於這個水平會對人產生甚麼影響?」
「一般來說,一旦處於這個水平,進一步即會令人精神崩潰,造成永久性腦部創傷,而短時間內處於這個水平,則會嚴重構成生理上的壓力,而最直接影響的是保護中樞神經的脊椎。」
「那樣的話,能否推斷蕭尾師傅的死因,是因為腦電波呈反常而導致生理失調造成眷椎受壓引致死亡?」
「可以這樣說。」
「或者,我能否更進一步說,蕭尾師傅於事發前後的心理狀況有明顯的突變,所以造成生理失調造成眷椎受壓引致死亡?」
「也可以這樣說。」
「反對!判官大人,反對檢控官誤導證人作出單一可能的推斷!」辯方律師厲范兌說。
「判官大人,這裡有一份神經精神科的專家報告,證明我的推論屬於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大人請過目。」久利生傳上報告予判官。
判官在沉寂的庭上,花上大約二十分鐘詳閱報告後作出判定:
「反對無效,檢控官可繼續向證人發問。」
「判官大人,我已沒有問題。」久利生回應。
「辯方律師對證人有否疑問?」判官問道。
「沒有。」
「判官大人,我要求傳召第二位專家作證。」久利生再作出傳召證人的要求。
「準傳召證人。」
法庭的大門打開,步入的原來是名滿天下的服務水平代言人,外號「劉天王」的劉福榮!
「劉先生,你是公認唯一對服務指標道出標準的人,對嗎?」久利生詢問。
「這些都是大家給予的讚譽,實不敢當!不過,說實在我是對服務水平有一定理解。」劉福榮謙道。
「那麼,請問你對是次案件有甚麼看法?」
「昨夜我翻看整個搞錄片段不下數十次,最先覺得蕭尾師傅的服務態度有問題,但愈看多幾次,則發現原來整個過程中,蕭尾師傅態度有問題的部份實已超出服務人員的工作範圍。換句話說,態度有問題那部份並不涉及服務失當。」
「可否指明那一個部份?」
「就是蕭尾師傅發難那一段,明顯是受到挑釁而起,而挑釁是針對他的個人,那已經超越了他原來需要服務的範圍,所以我認為服務失當不成立!」
「可以就你對服務失當不成立的見解再加說明嗎?」
「嗯,或許我用一個比喻說明。假如,我進入一家食店要求蘋果汁一杯,如果,我心目中是鮮榨但最終食店只能提供非鮮榨的蘋果汁,作為顧客,我只有接受或拒絕的權利,而食店的服務範圍所涉亦只是與權利相關的部份。換句話說,顧客不能以達不到特定要求而故意向食店刁難,因為顧客只有拒絕而非有刁難食店的權利!對應於事件,雖然看不出當時的實際情況,但基於大部份人沒有於同期或相近期間作出與被告相同的行為,而且片段內的被告亦無意向食店拒絕,所以我認為被告並無因為未達要求而行使拒絕權利,但卻是作出向食店刁難的行為。」
「請問,你根據甚麼準則或證據,認為被告是向食店刁難?」
「因為,正常人若付款後發現貨不對辦,一般而言會向收銀處投訴,而非直接向服務店舖內其他工作人員發難。而事實上從片段中可看到,她不止一次向不同員工進行挑釁。」
「判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辯方律師,你對證人有否疑問?」判官詢問厲范兌。
「沒有。」
「現在休庭三十分鐘,之後請控辯雙方作出結案陳詞。」判官向庭內各人說。
三十分鐘稍縱即逝,法庭內又回復到方才的嚴肅氣氛。
「控方請先作結案陳詞。」判官指示久利生。
「判官大人、陪審團,從種種的證供顯示,被告蓄意用攝錄機謀殺受害人並不是一項臆測,而是實實在在的一樁事實。請大家看看坐中的受害人蕭尾師傅,他本來只是一個平常的工人,為了工作而出賣勞力,換取生活上的需要。他從來沒有想過要在工作間搗亂,也未想過無故遭受不明所以的恐嚇與挑釁!可是,因為被告的無聊、無知以及妄顧他人的後現代扭曲反智思想,以很天真、很傻兼弱智的行為造成被告毀滅性的創傷。俗語有云;斷人財路,尤如殺人。對於被告這種荒誕的行為,我們實不容姑息!故此,我希望陪審團以謹慎誠切的態度,判處被告有罪!」久利生以平淡的語氣說畢陳詞。
「判官大人、陪審團,近十多年來的社會風氣,一直教導我們言論自由的重要。我的當事人在事件上,明顯是充分表現出這一種風格,如果這是錯的話,那定是社會的錯,俗語有云;種瓜得瓜,有這樣的社會自然有這樣的人!再者,死者是否受被告所害,存在著一個重要疑點;就是當時在場並非只有被告和死者,而是有很多群眾,更重要的是,在相當的一段時間內,這些群眾並沒有企圖或出手制止事情,反而只有一片的沉默。我們要了解的是,無論以甚麼理由,沉默在某程度上是默許的暗示,而明顯地我的當事人是在這種暗示下作出被認同的行為。假如,我的當事人有罪,則當時在場所有選擇沉默的人亦有罪。所以,我懇請陪審團基於以上考慮,判處我的當事人無罪!」厲范兌憤慨地完成陳詞。
雙方終於完成了陳詞程序,判官亦指示陪審團退庭商議。
再一次三十分鐘過去,陪審團作出了決定。
「陪審團是否有了決定?」判官向法庭內超過一萬屏螢幕裡面的陪審團詢問。
「判官大人,有了決定。經過商議,我們一萬三千人的陪審團認為被告;有罪!」
全場一陣嘩然,也不知是認同或是訝異,卻是在判官木槌敲下的時候都靜了下來,大家都摒息靜氣以候判官宣判!
「無論過去、現在或一直下去的將來,可見的是人類對自由、公義都將會繼續追求。但是,我要強調的是,對自由及公義以任何形式作追求,皆要確立於平等的台階之上,也就是要基於作出彼此間的尊重上進行。這份尊重,可以確保我們的行為不致偏差而導致他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此中包括心理及肉體。這份尊重的準則,來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思想,亦只能以這種思想作為依據。被告的行為,明顯是與這種思想違背,取以代之是自私地做出不顧別人甚至自己的非理性行為。對於這一點,我們是不能容忍,所以要加以懲治。現在,根據地獄條例第九十三章二十條的指引,以量刑十小劫為起判點,判以被告入十八層地獄受刑三大劫,刑罰即時生效,退庭。」
聞判的被告豐富,忽爾面相猙獰,並且從不知處取來攝錄手機,大聲喊叫:
「我要攝下你們,今晚上傳「予篤」,你們的執事人是誰?甚麼?才判官而已,不是閻皇!叫你們閻皇出來!叫你們閻皇出來!」
庭內的牛頭馬面,早已見過不少類似的場面。只見牠們非常熟練地一左一右、一挾一持便把被告帶離法庭!
事情總算完結,久利生和雨宮走向死者蕭尾師傅那裡。眼前的蕭尾師傅,一臉無奈地質問兩人:
「完了嗎?!但對我來說根本改變不了甚麼,這樣公平嗎?」
「對不起!法律只能制裁犯惡的壞人,卻沒法制裁他們失去的良心!如果可以制裁良心,地獄也不至落於滿溢、天堂也不會陷於空置!」久利生說來悵然。
得不到答案的蕭尾師傅,頹然蹣跚的踏上奈何橋。看著他那身影慢慢消失,雨宮不禁悽然落淚。
「太多了,看得太多了!我不想再這樣下去!」雨宮向久利生哭訴。
「嗯,或許我們都不適合於這種環境生活。不若,我和妳嘗試改變一下好嗎?」久利生深深擁著雨宮。
果然,久利生後來與雨宮向閻皇請辭,他們選擇了投胎重回人間。重回人間的久利生公平,放棄了名字「公平」,並且建立了「利生快餐」,用新穎的包裝打入市場,以全女班僕役式侍應打份招徠人客。亦因為這個經營手法成功,往後幾年都被「飲食聯盟」評定為「利生快餐、講女至啱」!
(以上故事、人物純屬虛構。如有類同,或是巧合、或是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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