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末期,亦是從小學升到中學的階段。這種轉變,在那時可說是沒有甚麼感覺可言,只不過是校服變了、有些新同學出現、由半日制轉為全日制等等而已。
中一那年,上述的情況確屬實情。但是,當升到中二的時候,也就是穿越七十年代,踏進八十年代的開始,情形便出現了一點變化!
母校一直以來的非正式傳統;借書活動,已不單單是一項被逼的苦事,相反卻漸漸成為一種既令人心跳又滿帶冀望的活動。原因在於,中一時代來借書的,是一群賤肉 橫生的醜惡男,但是隨著歲月的沖擦,那道把我們一夥弱小男與女生間隔起來的高牆漸次消失,那可要多得把名字寫在書裡的習慣使然,令女生們知道世上除卻醜惡 男以外,更多的是背後支持他們的弱小男。
正因為找到書的主人,便可更容易肯定對方借出書本的承諾,中二的女生們開始直接找男生。這種情況,最後發展為「一對一男女生借書合作關係」。關係的最大特色,就是男生一旦與女生建立口頭承諾,則男生是有義務把書本借給承諾的女生,除非對方在某刻沒有需要,又或者沒有回校上課,男生是不可把書本借予別人的!
當然,透過中間人集體借書的情況依舊存在,但那好像是為一些沒人問津的弱小男在求得一點慰寂狀態而設立的,以一個中二男生來說確是可悲。然而,小夜叉亦是這種悲壯現實的一員!
直至某天,也只是隱約記得是冬去春來的日子,轉機似乎出現!
那天放學,放棄了慣常坐的巴士,改而取道黃大仙上村(俗稱的東南西北座)的斜路步行回家。改道的原因不是為了甚麼特別源故,也不屬罕有的情形。只是,當時在斜路每天也擺有不少的流動熟食檔攤,那麼自然會吸引夜叉這類嚵嘴男往光顧。
那次吃了很多、吃得很飽,也吃得誤了時間回家。為此,便匆匆快步兼抄鳳凰新村這條捷徑回家!回程路上,手中那瓶維他飲品仍舊左搖右晃似的!(以往有按樽的規例,所以喝不完也不可把價值一毫的樽給丟了!)
就在鳳凰新村那條出名的長命斜上,她出現了!
見得她穿著和自己一樣的校服,心裡忽然有種快感,而且血壓也自然地高昇!可幸的是,當時未有陽光檸檬茶的廣告出現,否則可能就會一時情不自禁衝去送上那半瓶未喝完的東東給她,最後成就出一幕震撼寰宇的蠢事!
但是,夜叉很懷疑為甚麼在校內沒見過她?雖然,校院鬧鬼事件無日無之,卻是眼前人怎看也不像是冤魂索命的惡鬼!為了要打開這一個謎團,天生害羞的自己竟然能在瞬間突破,毅然憑藉一點好奇而上前詢問她就讀的班別!從這一幕可見,人的好奇心確是推動人類文明前進不能缺少的一項元素!
終於,幾經追問及解釋下,讓她明白到夜叉不是專業搭訕的泡妞份子,相反只是一個文質彬彬但不愛讀書的學人。而且更重要的是,這個學人沒有跟其他女生達成過任何「借書協議」。對她而言,或許這是唯一能引起興趣的事情。不過,這也沒有甚麼關係,畢竟「書到無用便借人」是很有效益的事,甘心情願的付出,總比由醜惡男從自己手中奪去為佳!
那天,天氣真的很好,心情也很好,面前的人物也是非常的好,彷彿所有的好事都發生在同一天似的!
固然,人生無常,不如意事亦十常八九,才不及回味,隔天便給滋事份子到處造謠,說夜叉泡了別班的某某。其實,也不可能盡怪生事者,要不是夜叉把當時發生的事以至少誇大十倍的情節向某要好同學說的話,事情可能不會弄至一發不可收拾。最終,事情以一傳十、十傳百,銳不可擋的勢頭傳到她耳裡。結果就是,「借書協議」無疾而終,不過情況並不轟烈,因為自那以後,她遠看到夜叉便轉身逃走,兩人根本連吵鬧的火花也沒有擦亮過!
可是,事情斷不可能就此了結,此中還有一個造謠者要解決,然與之幾番爭吵對質無效以後,終演變成人生其中一件非常無聊的事;決鬥!地點是校門外隔一條馬路的小公園。
這些所謂決鬥(即隻揪),在當時校內可算是家常便飯,所以那次只找到一位公證人監場。
春風吹過小公園的草地,卻吹散不了那刻兩條笨瓜的「仇怨」。決鬥開始,倒是證明了夜叉在中一課餘體操班訓練出來的體格,加上過往習武得來的格鬥技巧還是相當實在。才不到一個回合,造謠者便被打敗,而且是技術性擊倒,因為他在跌下時手肘給撞傷了!
決鬥後的第二個上學天,看到造謠者回來時手肘纏了繃帶,且還要纏到頸項以作支撐!這時弱小男的陰魂忽然回歸到夜叉身上,心在驚惶地想;萬一他向老師告發可不妙了!還好,最終他沒有去做,但是,彼此也沒有交談一整個學期。不過,這件事情到了升上中三後便無端蒸發,兩人在打打鬧鬧過後,始終還不是變回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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