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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

三輪體空

雖然看過不多不少的佛經、佛學注釋以至其他相關的典籍,但是從來就很少會想到寫有關佛學的文章。其一,自己並不是正信佛教徒,首先在位置上似乎已屬不當,有謂;「不在其位,不謀其事」。其次,若對佛學說稍有了解,即明白佛法難言,總是會有一說即漏的危險,若是因為見地不清而亂作註解,則是害了自己又害了別人。再者,如果將彿法胡亂解釋,就是打誑語,其罪足以下地獄。故此,無端不會多說,最多就是講句;阿彌陀佛。

是次寫作因緣,既是不知由來,然腦內忽然空明,似念念未忘一事,思前想後,看來是某種因緣到來,也就不得不恭恭敬敬提筆下字。

佛家有所謂六度波羅蜜的理論,當中六度,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與般若。能行六度者,當距佛法不遠矣。其中有關個別度的理論,坊間已有不少的書籍論及,一般而言,所要講述的精要看來已是甚為詳盡。然而,在個人體會這方面,大部份的論說也鮮有提及。基於這個源故,今次撰文的目的旨在分享個人對「布施」的一些體會。

布施有三種,大約可以分為外布施、內布施和法布施,當然要確知更精細的分別則必須要以佛經為本去解釋。無論是那一種布施,其目的總不離利人利己的宗旨。外布施者,就是一切身外物皆可給予眾生,內布施則是連身體任何部份,也可以捨棄而成就眾生(佛祖捨身餵虎就是一個典型例子),而法布施就是以佛法的道理告之眾生,令其有所聞而得福慧。三種之中,又以法布施為最殊勝。但要強調一點的是,所謂得「法」者並不是單單看過三兩篇佛經以至有關書籍便成。佛家講及信、願、行。信者是要理解佛法的意義,也就是一般常聽到別人說的「悟」。但是單憑悟了還未足夠,還要有決心立下實行的承諾;即「願」。而最終還得要認真一念不生的修行;即「行」。相反,若未能做到卻又隨便的以亂法布施,其罪就是打誑語、謗佛,犯戒者又是要下地獄的。

要做到真正的布施,也當要明白何謂「三輪體空」。以下是佛光大辭典對「三輪體空」的描述;

布施之時,能體達施者、受者、施物三者皆悉本空,摧破執著之相,稱為三輪體空。(一)施空,能施之人體達我身本空,既知無我,則無希望福報之心,稱為施空。(二)受空,既體達本無能施之人,亦無他人為受施者,故不起慢想,稱為受空。(三)施物空,物即資財珍寶等物,能體達一切皆空,則雖有所施,亦視為空,故不起貪想,稱為施物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釋卷上〕(參閱「三輪相」680)P681

以上的是理論基礎,看來簡單不過,唯有困難似乎只在心理上能否達到「放下」這個關口而已。但是,若對理論作出深入的了解,則發現布施的本相原來已是三輪體空,所謂的關口在根本上沒有存在,事情本來如此,相反的是,若然丟不下心理上的感覺才是劃蛇添足。

舉個例子,當自己布施金錢予一位乞丐,在完成整個過程的當下已是三輪體空,當中並沒有其他的可能。原因在於,布施者在完成的剎那已不再是布施者,因為整個事情是一體不能分割的。同理,受者與金錢也是整個事情不可分割的部份。故此,當一個喚作「布施」的過程完成,所有與之有關聯的部份亦同時完成。換句話說,布施者、受者與布施物三者並不可能獨立於事件而存在。所以一旦布施,也就是三輪體空。然而,凡人就愛執著,而亦因為執著的心理過於強烈,故此當事情已然完結我們仍沒法立刻放下。如果能理性地看出這一觀點,對我們往後做人作事也不無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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