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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7日星期日

比翼雙飛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來自白居易長恨歌的兩句,相信早已是家傳戶曉。而當中的意思,應該很多人也背得滾瓜爛熟,隨時可以琅琅上口。

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比翼鳥到底是指那一種鳥?又有多少人得悉牠們的面目為何?

山海經可說是中國描述稀奇古怪生物的最古老典籍,其中西山經卷二有種怪鳥的描述如下;

有獸焉,其狀如鳧,而一翼一日,相得乃飛,名曰蠻蠻,見則天下大水。

鳧,就是其狀如鴨,但體形較大並且翼長可以飛翔的一種鳥類。而蠻蠻的奇特之處,在於其只有單翼,所謂「一隻手掌拍不響」,那一只蠻蠻也飛不了。如要傲翔天際,還得要有兩只蠻蠻合起來才能成事。還有一點特別的地方,那裡看到蠻蠻,那裡就有水災。而鼎鼎大名的比翼鳥,其實就是蠻蠻。

由此看來,中國人以比翼鳥來形容戀人,也是過份浪漫化了。若以經上所述為據,則比翼鳥在先天上已不可能單獨存活。鳥的基本生活模式,與飛行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從覓食、尋找棲身之所以至避寒遷移暖地,無不是透過飛行的能力達成,而一只蠻蠻卻在先天上存有這種缺點,所以雙宿雙棲的狀況不是出於深愛對方,卻只是基於不得不以相互依賴方式存活的原因,進一步而言是整個情形是搭建在利害關係之上,情況很像《莊子》裡的一段話:「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但明顯沒有相忘於江湖那份氣魄。

話分兩頭,現代的戀人們也愈來愈像比翼鳥,當中不停的離離合合,似乎已成了一種規範,總之就是合則來,不合則去。本來這是不折不扣的道理,但是有一點較為奇怪的是,這種以合適度來決定去留的方式,顯得非常模稜兩可。有人用感覺,有以對方提供物質的多寡,又有以新鮮程度去衡量,五花八門,多得如天上繁星,然而這些方法的價值,卻每每下於街邊小販所售的閃閃浪漫星。

也許前人以比翼鳥作喻,本是先見之明,他們想形容的不是那時候的情況,相反是描繪現代人的光景,情形就如「推背圖」!那麼,「夫妻本屬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就不應是現代婚姻的寫照。如果,現代愛情是基於比翼鳥的模式運作,當戀人們結合以後就不得不小心處理,蓋一旦身懸半空,就不可能各自地飛,否則準必要來個腦漿塗地。到了著陸以後,既是已然安穩,又何必再無端尋覓另一段緣份?

如果無法肯定自已能否在情感路上安份守己,就不要胡亂作一只比翼鳥,退而求其次,可考慮變隻相思鳥,再不就算是化作單思,也總較終日心思思想作個甚麼「在天願作」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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