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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0日星期一

一個現象、一筆混帳

昨天閱報得悉那位被困皮篋兩句鐘的小朋友終告不治。

無容置異,這是一個悲劇。事實上在發生以後,社會上已充斥了對事件不同的輿論,這裡實在無須再加一把。倒是這事件的出現,引發了心中一些感受,繼而變成了不吐不快的文字。

往昔在自己的成長中,或多或少也有過被體罰的經驗,不論來自父母也好,師長亦然。但是,這些施於身上的皮肉之苦,當中沒有多少有虐待的成份。反觀現在,從過往幾年一直累積的個案顯示,虐兒已不再是一些獨立事件的組合,反之已成為社會上的一種風氣。從是次不幸事件追溯起,最近亦有一宗父親虐待親兒至死,和母親將女兒擲到街上然後自殺不遂的個案。短短數個星期發生了同類形的事件,正正顯示出這裡有一個趨勢。

然而,社會上大部份的輿論除了對受害者感到婉惜,歸咎責任於政府資源不足以至責難行事者冷酷無情以外,整個社會到底還有甚麼其他的反思?對於如何防止兒童受到不合理對待,作為個人以至社會大眾方面可以擔當一個甚麼角色?又可以發揮到那種程度?相信這些才是解決事情最核心的問題。

單單批評從來是項無本生利的生意,只是批判一下事情,何其容易!也犯不著要左搜右尋,只要隨便盯緊一點所謂成因,自然大有文章可造。可是,批評過後剩下了甚麼?只在意批評能否令慘劇不再重演?苟若如是,則現世已是一片樂土,再也沒有甚麼地方可以改進了!

常言道每個家庭背後也有不為外人道的故事,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清官難審家庭事」等等理由,令旁人不去加以理會。那麼,若然這些至理名言,足以令大眾對社會上存有的這種現象罔置不顧,則大眾又為了甚麼要徒然神傷的大肆批判?到最後又批判了誰?

縱然我們未必認識這些已發生或是有潛在家庭問題的主角,但可能我們身邊的親朋戚友,或許會和他們有著認識,情況是我們會否留心那些曾經用作茶餘飯後討論的問題,有可能發生在只有數面之緣的人身上?假使這是只有非常低的可能性,我們又能否一盡綿力,向身邊人發放處理這些事情的正面訊息?我們無必要奢望別人因為自己這些言語而得到極大的啟發,但若可以因此而令悲劇減少發生,相信已是一種得著。

世上愛看到慘劇發生的人相信仍屬少數,那末如果我們並非和他們是一丘之貉,便不要只懂大放厥詞以後逃之夭夭,這樣的話根本只在用另類方式表達何謂幸災樂禍而已。

一個人有多可愛,並不決計於容貌、財富、身份或地位。相反,一個人可以把愛擴展到多遠、達到那個層次,才是決定有多可愛的因素。不要以為這是非常偉大且不切實際的抱負。反之,這只是為人的基本;是最低要求的基本!

下筆至此,忽爾又想起美麗可愛的蕭芳芳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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