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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

認同不認同

處身於高度密集的現代社會,我們總會與各式人等有著頻密的接觸。通過這些接觸,人與人之間產生了不同程度的關係。除非甘願放棄社會,隱入山林做個深山太保,否則,我們定會和他人建立起關係,分別只在於深淺輕重而已。

一旦關係被建構起來,隨之而有的就是一大堆不同身份的問題。

在已建立起的某某和我關係中,並非一定是處於順風順水的境界,反而當中存有一定壓力的情況似乎佔了多數。當這類壓力無法從運行的時間軸中慢慢消弭的時候,若然關係中各方仍想繼續下去的話,很自然便會以妥協來換取彼此身份上的認同。

不過問題卻是;我們為甚麼需要被對方認同?反之亦然!

在非洲的大草原上,獅子和斑馬存在捕獵者和獵物的關係。在每天不停進行的殺戮過程中,獅子無須斑馬認同自己是捕獵者,才去追逐斑馬以圖飽餐。同樣地,斑馬也無須獅子認同為獵物,才開始亡命的逃跑。兩者在世世代代的平原生活上永遠存在這種關係,但是從來無須認同對方才可存活。

或許,有人可能會認為,在群居的文明社會中,人際關係無法,亦無必要和平原上動物間的關係比較。相反,目標要放在如何建設一個和諧的社會狀況上努力。故此,個人絕對有必要放下一些身段,去迎合整體所期望的標準,從而得到認同,成為建立美好社群的一份子。

誠然,群體社會需要和衷共濟才可以穩定發展。但是和諧社會的創造並不一定基於妥協和認同。反而充分了解個體的不同,繼而因了解而產生出對彼此的尊重,才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石。從彼此尊重之下再伸延下去,要被認同本身就變得沒有需要。

如果一個人只能在被某人或某團體認同之下才能存活的話,那麼這個被認同的人,只是某人或某團體所生產的一個模型而已。將本來充滿流動性和可能性的自已灌注入一種模態中,便是扼殺了可能的創造力。假如每個人都穿著同一款式、尺碼的衣服,除卻可能衣不稱身以外,本身也絕不會感到舒適。

每個來到世上的生命,都是獨一無二的展現。我們所踏過的每一段路,縱然有多少前人已經走過,其中的每顆沙石、每種花香以至每個時節的風光也有所不同。

別人的認同與否,不會影響我們的生命程序,這個最終還是掌握在自己手裡。正如我們不會因為別人的認同,而要在吃過飽飯以後再來另一頓滿漢全席。人生在世確實需要很多不同的材料才可以存活下來,可是這些材料當中沒有一種是喚作認同。

以上見解,可以完全不被認同,而不被認同正正是發掘新的可能、新的方向所需要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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