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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3日星期一

食為療饑

博友松尾有興趣問及;佛祖說食肉乃為藥療故,是甚麼一回事?

其實,佛陀的追隨者成千上萬,除了由始至終跟隨的憍陳如五人,其他都是半途出家的修行者。所以,食肉問題並非單在某本經書提到。相反,基於佛陀隨緣說法的關係,在不同的經書中偶有提到的也並不為奇。

今次取楞伽經作為解說的因緣,是因為經上記載說法的因由,正是專為解答修行者問題而來的。

如是我聞,佛陀在楞伽經末段談及素食的理由,當中有提到若以肉食,則肉乃是藥療。

經文其中幾句:「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就是說出不得已於地理環境或其他原因,令人不得不以肉為食,故此訂立遮戒,允許比丘們可以食用五淨肉。例如,在極地生活的愛斯基摩人,他們受環境所限,不吃肉根本無法生存。所以,食肉乃是為了療饑,故乃是藥。

依佛陀眼中來說,一切飲食目的旨在療養身體,而療養的理由,是因為皮囊是一個病軀。要了解何謂病者,從中醫角度就是身體機能失調的狀況。饑餓可以令身體因缺乏營養而失調,故此也是病的一種。因此,飲食最基本的用途只是透過進食來調節身體,以達至平衡的狀態。

一旦可以利用素食來達到療養目的,著實無必要以肉食為依。佛教不食肉的原因,除了因為從本以來,自性同體之外,也包括另外一些源故。所謂自性同體,就是從本源的角度出發,世上萬事萬物也是出自同一地方,而且都曾經輾轉互為因緣,彼此做過六親眷屬。所以吃肉即如在吃自己父母、兄弟姊姐、妻兒子女和朋友親戚。除此以外,吃肉者難生慈悲、易起殺慾,亦會因而引誘他人嗜殺謀利。再者,吃肉的人身上帶有肉香,走在山林間虎狼能容易辨別出來,增加危險。還有其他更多原因,三言兩語實難盡錄。

然而,現代社會仍是以食肉為主流飲食文化,要做到素食在環境上亦有一定難度。雖然有心者未必可以做到身體力行,但最少在吃肉時也該心存恭敬。畢竟一條生命是以犧牲來換取我們的存活,若還在口啖其肉時顯得津津有味、以大快朶頤為目的,則是對生命的一種侮辱。可惜,坊間正正有不少的論食節目,主持人為了吸引歡眾而故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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