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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8日星期二

十二因緣

根據阿含經所述,十二因緣是佛家基本教義。但是以個人所習得知,十二因緣乃佛陀為渡聲聞眾所語的方便法門。

基本上佛家並無所謂必然的基本教義,四聖諦是法門,戒定慧又是法門、六度波羅密又是法門、三十七道品也是法門、持咒又可以是法門,法門有八萬四千(古印度八萬四為無量無盡的意思),那個才算基本教義?勉強來說,佛家強調緣起,那所謂教義皆隨眾生因緣而有所顯遮。

簡說十二因緣,本來就是一段因緣。行文之前到博友 Kennes 處逛了一會,見到談及十二因緣,口沒遮欄下說了幾句,竟惹起松松特工隊的興趣。那麼,從這一點緣起便做就了這篇文章。

十二因緣,依次為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死,然後死了又墮無明。十二因緣屬概念性理論,一般用作解釋三世因果,但在廣義上是解釋生死流轉不斷,生生世世因果之關係。這種關係好比一條無始無終的生死之流,而佛陀訴說的原因就是要眾生明白生死相,以至從中悟出如何截流而脫生死。

無明–一般解作癡(Moha 梵語)、不明、非如實了知的意思,在十二因緣中假借其為一個起始的點。

行–是造作、遷流的意思,近於業(Karma 梵語)。但行是特指能招感三世因果的身、口、意行為,簡單就是所謂的心理、生理的活動。而業有泛指一切行為的意思,當中包括無意識的行為,佛家謂之「無記業」。

識–對外境所生起的認知作用。佛說眾生有八識,前六識是依六根眼、耳、鼻、舌、身、意,與六境色、聲、香、味、觸、法接觸後產生的見、聞、嗅、味、觸、知之了別作用。再加上七識「末那」,八識「阿賴耶」合共就是佛家唯識學派的基本理論。

名色–一般作為概括一切精神與物質之總稱。名指心的方面,色指物的方面,另外名色亦為五蘊之總稱。

六入–又作六處。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或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六根為內之六入,六境為外之六入,總稱十二入,亦作十二處。入者,涉入、趨入之義;處者,所依之義。此六根六境互相涉入而生六識,故稱入;六根六境為生六識之所依,故稱處。

觸–指境(對象)、根(感官及其機能)、識(認識)三者和合時所產生之精神作用;亦即指主觀與客觀接觸之感覺而言。

受 –即領納之意,亦即領納違、順、俱非等之觸,及外界之對象,以此而感受苦、樂等感覺之精神作用。故「受」為外界影響於生理、情緒、思想等,所產生之痛癢、苦樂、憂喜、好惡等感受,由此有利(順)、不利(違)、無利害關係(俱非)等境界,產生相應之苦、樂等主觀感受,而引起遠離違境、追求順境等一連串愛欲活動。

愛–意為貪戀執著於一切事物。基督教向來被視為愛的宗教,佛教中則以「慈悲」為中心,而不直言「愛」字。佛陀曾喻示有關愛者,增支部經典即謂:「愛可生愛,亦可生憎;憎能生愛,亦能生憎。」故佛教言愛言憎,恰若手心、手背,為一體之兩面。愛之愈深,則憎怨之可能愈大。

取–謂執著於所對之境;亦即由「愛」現行引生之熾熱活動,特指對淫、食、資具等之執著,及對妄欲貪求之心等作用而言。

有 –即存在、生存之義。於佛教典籍或各家主張中,「有」之使用範圍極廣,其意義與分類亦有多種不同之說法。據大毘婆沙論卷六十所舉,「有」之義有多種,然主要指有情眾生之異熟果體,及能招感此異熟果體之諸業。亦即由善惡之業因,能招感苦樂之果報,此種因果報應,相續而不亡失,故稱為「有」。

生–指生起,由過去之業力而正確結以當來果。據俱舍論卷九之說,此係指在未來世託胎結生之一剎那。然唯識宗作廣義之解釋,認為從「中有」至「本有」尚未老衰之間,皆為生支所攝。

死–壽命終盡之意。亦即喪失壽(命)、煖(體溫)、識(心)三者。

以上就是十二因緣各支的簡介。如前言,了解是為了覺悟而脫生死,故若作普遍知識論,基本上無甚意義可言,原因是法門為作方便用,若方便不了就是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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