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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日星期一

緣份

在叫人吶悶的下午,從辦公室往窗外看著熙來攘往的人群,忽爾腦中閃過【緣份】一詞。

記不起從那裡得知,佛祖曾說過,一對陌生人的相遇,不是偶然,而是經歷了不知多少世,累積下來五百次偷望的因緣所至;這便是緣份。


曾經聽過一段佛偈,內容大意是一個沮喪的年青人,得不到意中人最終的垂青,從而向一名和尚求教因由。和尚用了神通,給年青人看到他的前世和意中人的一段因緣。原來,他的意中人,前世死時暴屍荒野,年青人走過,心生憐憫,為其屍體蓋上枯葉之後離去。可是,往後有另一人至,卻為這一具屍體挖墓埋葬。故此,年青人今世和意中人只是情深緣淺,相反,和他意中人廝守到老的,正是那位挖墓人;這便是緣份。

有時倒想反問,若那位挖墓人最後棄那意中人而去,是否也源於前世的因緣所至?

緣份,如果真的只是因果關係的一個美麗形容詞,那麼,這就很容易解釋複雜感情背後的瓜葛了!

或許,站在二人卡座外呆站的那一位,便有充份的理由繼續呆站。然後,隻影形單坐在雙人鞦韆的一位,就有足夠的論據繼續閑盪,因為這一切都不過是前世因果使然。

但是,如果宿世因果之說成立,我們不是要再加把勁才成嗎?

五百年的偷望換一次擦身而過,難得起一份憐憫才可短暫纏綿,幹一次挖墓人才得白頭偕老,如此這般,得來不易。

那若今天緣份已到,我們卻只怨是前世作孽,那麼曾經渴求得到的幸福,又算是那門子的幸福?

即使我們努力的最終,仍然不能在今世結果,但若是相信緣份依舊存在的話,那就不要輕言放棄,這些努力終究是不會白費的,只是它未必在今生兌現而已。

除非,你是甘心放手,那是絕緣,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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